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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0/06/16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一、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丽娟 冯玉龙

    副组长:陈丽静 范海延 于长海

    成 员:唐爽、蔡雯洋、迎锋、林凤、刘彦群、骆世洪、吕淑霞、马世良、秦利、曲波、阮燕晔、汪澈、钟鸣、卜舒扬、丛伟波

    联络人:蔡雯洋

    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共享管理办法;

    (二)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

    (三)负责拟定本单位共享收费方案,做好收费管理;

    (四)负责本单位共享基金和共享酬金的使用管理;

    (五)组织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绩效考核工作。

    三、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专管员及工作职责

    1.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专管员:唐爽和蔡雯洋

    2.专管员工作包括共享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仪器操作人员培训、使用预约、实验耗材采购、账目结算、实验室卫生及安全维护、统计共享设备使用效率等工作。

    四、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使用管理

    1、操作人员管理

    共享设备平台实行专人持证上岗制度。所有仪器均需经过专门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上机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学院每年根据每台共享设备使用的具体情况安排固定研究生进行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负责上机操作。

    2、设备预约及使用流程

       1)预约:所有使用人员均须提前7天进行网上预约并联系管理员,说明实验所需的要求。预约后由管理员负责协调使用时间,安排研究生进行上机操作。预约者需根据管理员安排的使用时间及时送样,如有问题必须提前与管理员联系进行沟通处理。

      2)使用:a.学院为预约用户提供操作机时保障,按预约顺序分别进行实验。根据预约用户具体实验要求为其提供操作服务,按照与用户所约定的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b.在实验结束后及时通知预约用户取回样品及数据结果,实验期间若用户有问题可随时与管理者及操作者进行沟通。

    c.如在实验期间发生仪器故障、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实验,管理员与操作者应立即联系用户终止实验。

    d.除需用户自行自备的材料及药品外(详情见表1),其他药品及耗品由共享平台负责提供。

    3、用户须知事项

       1)用户必须按照时间进行预约,并按照指定时间内进行送样,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所有实验均以预约时间按顺序进行,过期者则需重新预约。

       2)用户在实验期间必须听从操作者与管理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擅自使用仪器。如因用户违规造成的仪器损坏等,相关维修及损失费用需由用户承担。

       3)用户在共享平台使用期间必须遵守规则,注意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将任何有关实验产生的固液废物、药品等物品遗留在平台实验室或倾倒于下水池;注意水电火等使用安全,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及携带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及药品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将严惩,如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需在接到领取实验数据通知后及时缴费,同时取回实验样品及结果数据。违约及不按时缴费的用户将自行承担后果。

     5)为防止实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测的故障及风险,请用户务必将送样样品进行备份,以免造成重要材料损失而影响实验进程。

    4、设备共享平台日常管理

       1)设备管理:严格对共享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发现仪器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停止网上预约功能并及时维修,在仪器恢复运行后应及时开放共享。如经确认发现设备损坏无法维修及使用,应及时上报学校。

       2)设备培训:对所有设备操作者进行严格培训及定期考核,在日常使用者如发现有操作者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停止其操作资格。

       3)采购:及时采购实验所需耗材,确保用户顺利进行实验。

       4)安全管理:对平台实验室环境进行日常监督,保证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严禁在夜间使用高温类等仪器设备,杜绝安全隐患。

    五、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收费规定

        共享平台严格按照沈阳农业大学仪器设备共享使用收费参考标准,校外按照附件1进行收费,校内项目按照上述标准50%收取。收费方式、结算方式、发票开具及缴税事宜严格遵照学校财务相关要求办理。(附件1)

    六、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共享基金分配

    1.享事业基金分配

       收入的10%为学校事业基金,50%为单位事业基金;单位事业基金中的80%用于平台仪器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及日常维护,10%用于平台实验耗材采购,10%用于操作人员培训调研等使用。

    2.享事业酬金分配

       收入的40%为单位共享酬金。

    3.使用规范

       设立共享平台专用财务账号,所有资金使用均公开透明化。

    七、奖惩措施

    对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优异个人,学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共享基金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工作效率低、开放共享差、服务不到位的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使用共享设备。

    八、年终考核

        每年年终对共享平台设备进行使用考核,包括设备年订单数目、设备使用时长、测样数、利用率、操作人员数、教学科研任务所占比例、承担科研项目数、发表论文及著作数、发明专利数等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学校。对利用率低、共享程度不高的仪器设备进行整改,积极开发其功能提高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