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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4/03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03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清明祭祀,贵在心意,重在文明。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拧紧责任链条,综合运用教育提醒、事前预防、自查自纠等方式,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落到实处,毫不放松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文明祭祀、移风易俗深入人心。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破除陈规陋习、封建迷信,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不让传统习俗沾染奢靡之风、腐败之垢,使清明更“清明”。

    二、严明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探亲、旅游等活动,不得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于私人事务,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电子红包、消费卡券等礼品礼金,杜绝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收送财物行为;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杜绝“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严禁用公款购买个人祭扫物品,安排私人宴请、旅游、住宿等活动,杜绝以公务考察名义搞公款旅游、个人祭祀等;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校院两级纪委要扛牢监督专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在祭祀活动中搞铺张浪费甚至伺机敛财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校纪委将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检举控告方式:

    信函举报通信地址:沈阳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服务中心309房间,邮政编码110866)

    举报箱:在服务中心裙楼西侧外墙上面

    举报咨询电话:8848703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4:30)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